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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早操实施办法的通知

发布人:时间:2014-09-29浏览:

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早操实施办法

为了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完善学生的自我管理,强健体魄,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,决定于2014年10月9号开始在14级新生中实行早操制度,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。

一、早操制度

1、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学籍的我校本、专科学生,一年级学生必须参加早操。

2、起床时间5:45;洗漱时间5:45—5:55;集合时间5:55—6:00(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地点列队集合、跑步至运动场);做操时间6:00—6:15以班级为单位排一列纵队,每班由一名同学领操,在指定地点出操(做第八套广播体操两遍);跑操时间6:15—6:30,(绕运动场慢跑三圈)。

3、每周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,学校安排假期除外)为早操时间。

二、评比制度

1、检查标准

早操出勤满分20分,无故不参加者,缺一人扣5分,特殊情况者须有班主任和学院党总支批准的请假条。

着装整洁,队伍整齐,精神饱满,严肃认真。满分30分;着“三小一拖”、奇装异服者一人扣5分;队伍松散、占用其他班级位置的应予以纠正,发现一次扣15分;态度不认真、交头接耳、嬉戏打闹者,一人扣5分。

早操动作规范、有力、整齐、满分50分。动作失误或不规范、不整齐,每人次扣1分。

请各学院按照早操评比要求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到场值班,各学院主管06级新生的政治辅导员必须每天监督、检查所在学院学生出操情况。

凡是晚于6:00的迟到学生一律到指定地点做操,早操结束后由所在学院政治辅导员领回。

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和落实新生早操,凡无故扰乱早操秩序,阻碍正常检查工作的,一经发现核实,立即给予通报批评。

2、检查小组

学校督导小组由学生处教师1名,学生早操督导员4名,共5人。

各学院督导小组由各学院学生会组织自查。人数不得多于3人,不得妨碍早操。

三、通报制度

1、校早操督导小组每半月将成绩汇总后,按学院总平成绩排列名次,同时公布各班级成绩。

2、学期末将汇总统计后成绩排名,前20%进行奖励。

3、各学院早操成绩将列入学院德育评估考察指标体系。

4、各学院评比结果后30%的班级不得参加各种集体荣誉称号的评比。

5、本办法由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

2014年9月29日